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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
来源: | 作者:advertising-100 | 发布时间: 2023-04-24 | 277 次浏览 | 分享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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秒懂税费政策

2023年3月24日,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,延续实施减征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,财务部、税务总局近日发布《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 优惠政策的公告》,明确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,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减按2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

政策实行期限

2023年1月1至2024年12月31日


什么是微小型企业

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,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,不超过300万元,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,总资产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。

如果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,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,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、资产总额、年度应纳税所得,依据合计数判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。


企业如何享受优惠政策

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,缴纳企业所得税,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。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核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,通过填写纳税申请表,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。需要提醒的是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,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,但在汇算清缴时,发现不符合相关政策标准的,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。

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,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,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,在当年度4月、7月、10月预缴申报时,若按相关政策标准,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,下一个预缴申报期起,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,一经调整,当年度内不再变更。